人夫約女業務試乘「車上偷摳...」再衝摩鐵激戰 正宮崩潰求償

▲▼車震,情侶。(圖/CFP)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約前女友吃飯,在車上摳她手心,2人舊情復燃在車上親吻,姦情一發不可收拾。(示意圖/CFP)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化名)生日時,收到高中已婚前女友小珊(化名)的臉書留言祝福,驚喜之餘發現她擔任汽車業務,遂預約試乘,並在車內偷摳她手心,小珊也心癢難耐,撲上前熱情回吻,2人舊情復燃後,連3個月奔摩鐵激戰,卻被雙方的配偶發現姦情,阿強的妻子也向小珊提告求償百萬。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小珊侵害配偶權,應賠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正宮主張,丈夫阿強和小珊是高中同學,2人曾交往。今年3月底小珊在臉書祝阿強生日快樂後,2人又開始在網路上聊天,因小珊是汽車業務,主動邀阿強試乘,還故意透露她婚姻不順,進一步再約見面。而後,阿強約小珊吃飯,用餐後2人在阿強車上聊天,小珊主動進攻,出手撫摸阿強私密處並接吻後,兩人展開婚外情,在今年4、5、6月驅車前往竹北摩鐵激戰,期間小珊還多次傳送私密照給阿強,後來被小珊的丈夫發現2人姦情,她也發現阿強出軌,因此大受打擊,提告向小珊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珊表示,她祝阿強生日快樂後,阿強就關注她發布的新車限時動態,並預約試乘,結束後阿強主動邀約用餐,吃完飯後送她回公司,在車上偷摳她手掌心做性暗示,並不是她主動。而後阿強甜言蜜語又提起過去交往的回憶,讓她感到很心動,她前後與阿強發生性關係約3、4次,感覺阿強只是覬覦肉體,讓她有受騙的感覺。她雖對正宮感到抱歉,但經濟有困難,請法院判斷賠償金額。

台中審理,認為小珊和阿強發生相姦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判她應賠償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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