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273家小型廚餘養豬場「風險大全退場」 200頭以上可繼續

▲▼黑豬,豬隻,廚餘養豬。(圖/農委會提供)

▲200頭以上業者可恢復使用廚餘,但要落實蒸煮廚餘。(圖/農委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喊非洲豬瘟殺到家門口,就怕病毒進到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不過,到底10月起政策如何?農委會今(15日)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273家199頭(含)以下小型廚餘養豬模式全面輔導轉型退場,200頭以上者,可恢復使用廚餘,但要落實蒸煮。

農委會表示,至今業界已過兩週調適期,絕大多數業者均能配合政策,陳吉仲今邀集全國農業行政首長會商後,現階段決定將傳播疫情風險最大的199頭(含)以下小型廚餘養豬模式全面輔導轉型退場,全力將非洲豬瘟疫情阻絕於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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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首波稽查廚餘養豬禁令開罰9場45萬元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日前稽查廚餘養豬禁令開罰9場45萬元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農委會說明,為加強防範非洲豬瘟入侵,防檢局昨天召開「養豬場使用廚餘之限制與蒸煮策略研商專家會議」,與會學者專家一致認為,近年大陸及東南亞國家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廚餘養豬模式是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國內養豬業如要有效杜絕疫情的威脅,廚餘養豬的有效管理及輔導轉型勢在必行。

陳吉仲提到,9月暫停使用廚餘期間,為減輕廚餘養豬業者增加之成本,農委會已提供養豬戶每頭500元的價差補助,如業者確定改用飼料養豬而不再使用廚餘,也將提供每頭2500元的轉型補助,此外,公部門也祭出強力措施,禁止廚餘養豬期間,若搬運廚餘至養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至100萬元;若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則可按飼料管理法開罰3至300萬元,另為鼓勵檢舉違法使用廚餘,農委會已提高檢舉獎金至最高120萬元。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楊杰理認為,非洲豬瘟現在沒有疫苗可防護,台灣沒有能力可接受這種衝擊,要是真的有病毒進來,消費者之後想吃到物美價廉的豬肉都會成為一個大難題,面對此嚴峻狀況,因此9月很願意積極配合暫停廚餘養豬,和接下來的分階段措施。

▲▼黑豬,豬隻,廚餘養豬。(圖/農委會提供)

▲陳吉仲說,9月暫停使用廚餘期間,補助養豬戶每頭500元價差。(圖/農委會提供)

至於9月30日停用廚餘期滿後,是否可持續使用廚餘養豬,農委會強調,有鑒於小型養豬場設置廚餘蒸煮設備有實質困難,登記飼養規模199(含)頭以下者,仍將維持暫停使用廚餘,並將輔導其轉型改用飼料,無法配合者將輔導其退場。200頭以上者,雖可恢復使用廚餘,然應落實蒸煮,並請環保署運用既有機制加強監督,同時請警政及衛生等機關持續查核高風險業者所售肉品之來源,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全面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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