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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納管39處市民活動中心 再推線上租借平台

▲新竹市政府推動里集會所收費標準法制化,並從7月起陸續納管。(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推動里集會所收費標準法制化,並從7月起陸續納管。(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去(109)年起推動里集會所收費標準法制化,並從7月起陸續納管,至今已核定39處且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主管機關為各區公所,民眾也可依循固定的收費標準借用,辦理各項文康、教育及社福活動。市府表示,借用資訊可上三區區公所網站查詢,同時也正規劃線上租借平台,預告將於今年2月上線,讓民眾借用更便利。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表示,活動中心過去歸屬不同單位管理,借用標準不一,去年起積極辦理6場里鄰長研習課程,說明市民活動中心目前的問題,以及未來管理辦法和優惠措施,經過不斷來回溝通,讓原代管人及使用者配合市府推動的政策。

民政處表示,除了整理環境,也統一名稱、管理單位及收費標準,有關市議員、里鄰長、社區、市民提出費率及借用方式的建議,市府也正研議擴大使用規費減免的對象,如本市長者、身心障礙者、學生、低收入戶等,及各項公益活動無收費行為的減免措施。

民政處長倪冠勛日前巡查轄內的活動中心時表示,市府為提供民眾更舒適活動空間,除定期檢核場所外,亦組成巡查督導小組不定期進行場地巡查,並透過實地訪查發現問題逐步改善,期許能提供給市民更優質、便利的使用環境。

民政處表示,活動中心之的清潔維護及門禁管理,依照使用管理辦法實施,借用者使用完畢後應恢復原狀,環境維護部分則由區公所委託廠商進行定期及年度清潔保養;維護管理部分,除區公所現有人力外,亦會召募志工協助處理。

另為提升管理效率,三區區公所已於109年度規劃設置智慧開關系統,未來民眾如果借用冷氣、高耗能設備、燈具等,區公所可以用遠端系統設定及操作設備開關,不但減輕人力,更能達成節能減碳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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