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懷疑外遇亂嗆「兩家全不得好死」 老婆忍7個月神反擊

▲▼沙發,房間,陰暗。(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蔡妻不堪丈夫辱罵,忍了7個月,不得已選擇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51歲的蔡姓男子有毒品前科,去年8月間因為懷疑妻子外遇,先是在公寓大門外公開對方的個資,還寫上帶有性暗示的字句,並附上電話號碼,今年1、2月間再度開嗆「兩家全不得好死」、「破X」等髒話,最後被新北地院法官依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各判處拘役70日、罰金3000元,前者得易科罰金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蔡男因為毒品案件被判刑10月確定,直到2016年1月才服刑完畢,沒想到他出獄之後仍不知悔改,只是因為懷疑妻子外遇,2019年8月間就在公寓大門外公開女方的個資,包含姓名、生日、住家地址、公司地址及電話,還有個人手機號碼,甚至用女性口吻講一些帶有性暗示的話語,「本人長得漂亮又可愛,很好X,我的專長就是給人X,不用錢」。

過了4天,蔡男再度跑到妻子住處,並在外牆塗寫「破X」等髒話;隔年1月、2月又兩度來到公寓外,大罵女方討客兄,「兩家全不得好死」、「我對妳不好,妳才一次又一次,只要有人要妳就好」。蔡妻不堪騷擾,忍了4次辱罵才決定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蔡男只是因為懷疑,就在不特定人皆可共見共聞的地方,用文字或言語公開叫罵,顯然欠缺尊重他人的觀念,同時也侵害女方的名譽及人格尊嚴,考量到雙方至今仍未達成和解,最後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另外再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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