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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無假期 彰警持續每月至少4次酒駕執法

▲彰化縣警局持續每月至少有4次的酒駕執法。(圖/彰化縣警局提供)

▲彰化縣警局持續每月至少有4次的酒駕執法。(圖/彰化縣警局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間,警察機關也投入協助防疫相關工作,在「萬事莫如防疫急」的工作氛圍下,為避免民眾及員警受肺炎病菌感染的風險,目前警方執行取締酒後駕車攔檢,已暫停使用酒精檢知器,彰化縣警察局特別強調,現階段每月至少有4次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並不因防疫而鬆懈。

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以往每月專案性酒駕取締勤務規劃約6次,其中警政署規劃全國同步執行每月2次,彰化縣警局規劃全縣性每月至少4次,各分局依轄區特性也會自行規劃;目前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間,優先投入警力配合協助防疫相關工作,惟遏制酒後駕車本為警察維護交通安全的重點工作,因此警察局依據轄區特性及警力調度,在3月份仍有規劃全縣性取締酒後駕車計3次,除此之外,也由各警察分局針對酒駕易肇事路段、時段,自行辦理各項取締酒駕勤務,並結合線上巡邏、交整崗等勤務攔查,維持酒後駕車執法強度。

▲彰化縣警局持續每月至少有4次的酒駕執法。(圖/彰化縣警局提供)

因現行取締酒後駕車攔檢勤務,利用酒精檢知器進行初篩時,因多人共用且吹氣口無法更換,而有飛沫傳染病媒之虞,為避免民眾產生疑慮,目前警方已暫停使用酒精檢知器;而對疑似酒駕的駕駛人所使用的呼氣酒精濃度測試器,其吹嘴是採用一次性全新的吹嘴,且彰化警方也已制定酒精濃度測試器逐次清潔消毒的標準作業程序,以確保受測者及執勤員警的健康安全。

警察局呼籲,為維護大眾用路人安全及建構安全的交通環境,在做好相關防疫的保護措施下,持續嚴正酒後駕車執法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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