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統促會遊行仍被抗議 盧秀燕:台灣保障言論自由

▲盧秀燕尊重不同聲音遊行權利。(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盧秀燕表示會尊重不同團體聲音。(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中華統一促進會為宣揚九二共識,13日將在台中發動車隊遊行,但遭到其他團體反制,恐引發衝突,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不管什麼言論,在台灣一定要保障集會跟言論自由,警察局也會依法辦理。 

盧秀燕表示,到目前為止,她覺得警察局處理得很好,因為警察局是依法辦理,政府有集遊法,集遊法裡面特別講到要保障言論跟集會自由,不管是什麼言論,在台灣一定要保障集會跟言論的自由,所以警察局是依法辦理。

統一促進會13日在台中的遊行活動申請獲准,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也核准另一件由部分民間團體提出的「413護台抗中!反制統促大遊行」活動,警察局表示,一切依規處理遊行申請案,民主社會包容不同理念與聲音,但不允許違法情事發生,警察局將持續與雙方溝通,嚴密勤務部署,防範違法脫序狀況發生。

警察局表示,按照「413護台抗中!反制統促大遊行」申請內容,包括公投護台灣聯盟、908臺灣國、黑色島國青年、全面罷免、基進黨臺中黨部、時代力量臺中黨部等近10個公民團體約300餘人,將在市府廣場及台中火車站舊站前廣場號召民眾反制抗議。

警察局強調,除日前核准統一促進會的遊行申請,也核准部分民間團體提出的「413護台抗中!反制統促大遊行」,這代表市府捍衛人民言論自由及集會遊行自由的民主價值,只要合於規定,不論何種政治主張都會尊重,但呼籲活動單位一定要自律,警方也會維持秩序,台中是一個維護多元價值、民主自由且安全無慮的環境。警察局呼籲雙方陣營自我約束、務必保持理性,包容不同理念與聲音,不容許有任何違法情事發生。

盧秀燕在臉書並po文【中華民國法律是唯一的標準】

遊行准駁與否,集會遊行法是台中市政府與警察局唯一審核的標準。
台中市政府和警察局不會刻意放水;也不會故意阻撓。

另外根據大法官釋憲445號:政府亦不得預審集會遊行內容。

遊行過程,主辦單位應確實維護秩序安全;遊行内容也不得牴觸我國法律,
否則執法單位絕不寛貸。

只要完全遵守集會遊行法和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台中市政府和警察局會依法保障集會和言論自由!

#大法官釋憲445號

#警察局 #警政署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