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深澳電廠不再興建」 經長:2個月內完成程序

▲▼經濟部長沈榮津。(圖/記者紀佳妘攝)

▲經濟部長沈榮津承諾2個月內會完成所有行政程序。(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宣布停建深澳電廠,外界質疑根本「打假球」,為避免政策一變再變,15日立院衛環委員會在朝野立委共同提案決議,為了要讓此案真的不會再復活,絕對要「死透」,要求經濟部2周內向行政院廢止原核定的投資計畫可行性,經濟部長沈榮津承諾,「2個月內會完成所有行政程序。」

藍委在臨時提案提出3項包括,第一、深澳電廠開發案,行政院已正式宣布停止興建,行政院相關單位應依行政院在立法院的承諾,停止所有深奧電廠開發案的相關程序。第二、目前尚在準備階段,經濟部尚未核發籌設許可,但應指示台電公司停止申設,且不再核發任何籌設許可,並刪除2019年深澳電廠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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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經濟部提報行政院「廢止」原核定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並依行政院同意廢止的函文,指示台電公司依程序檢具不開發的理由送經濟部,經濟部轉送還署後,由環署依法公告廢止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

但通過的臨時動議到底是廢止今年3月通過的深澳電廠環差案,還是廢止2006年通過的深澳電廠環評案,兩者完全不同,如要廢止3月結論,若再想「死灰復燃」,只要再循環差程序走,但若是要廢止2006年的環評案,未來深澳電廠想要復活,就得要重作環評。

面對藍委一致要讓深澳電廠案「死透」,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一開始表示,應該是沒必要,行政院都說停建了,就不會再動工,但面對媒體不斷追問,才鬆口說是要「廢止深澳電廠的環評」。原本人不在現場的沈榮津,最後則是親自出席說,會依行政程序,完成深澳電廠不再興建的承諾,並在2個月內會完成所有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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