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初審通過!看電影、演唱會免徵稅 民眾黨:票價要扣除

▲▼民眾黨降低不合理娛樂稅記者會,陳清龍,洪毓祥,劉書彬 。(圖/記者徐文彬攝)

▲民眾黨召開「降低不合理娛樂稅記者會」。(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未來娛樂稅修法三讀後,娛樂稅屬使用者付費,業者應自己從票價中扣除,黨團也會要求財政部加強監督,確保減稅回饋消費者。

立委洪毓祥表示,現在已經邁入2026年,台灣政府竟還抱著1930年代的過時稅制,在人民身上剝皮。看電影、戲劇表演早已不是奢侈消費,更不是黨國時代少數人的奢侈享受,民進黨政府左手發文化幣,右手課娛樂稅邏輯錯亂,在人民正常的休閒文化消費被多剝一層皮,根本是把人民當肥羊。

洪毓祥列舉諸多學者專業意見,包括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孫克難、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等人,過去都曾提出娛樂稅根本是「橫徵暴斂」。此外,娛樂稅一年稅收約20億、僅佔全國總稅收0.1個百分比,但稽徵成本高達14%至22%,等於政府要花14到22元收0.1元的稅,花很大成本但擾民很深,不符合成本效益。

劉書彬則指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修法版本中,將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1至第4款全部予以刪除,也就是包括電影、演唱會、戲劇、音樂演奏及職棒、職籃及電競比賽等各類競技賽事,皆不得再課徵娛樂稅,僅保留舞廳、舞場及高爾夫球場等項目。

劉書彬指出,民眾黨版本大幅調降包括舞廳、舞場的稅率,由最高100%降至50%;酒吧等娛樂場所由50%降至20%;高爾夫球場黨團主張下調至10%。黨團認為,高爾夫早已列為奧運正式項目,台灣選手也屢屢於國際賽事中奪牌,具備運動發展與全民參與的正面意義,不應再以高額娛樂稅加重負擔。

劉書彬也強調,隨著《財政收支劃分法》三讀通過,地方政府財源已大幅增加,以今年度估算可新增約4165億,而娛樂稅一年僅約20億,早已不具關鍵財源地位。她呼籲中央政府,不應再以娛樂稅作為拖延改革的藉口,應儘速落實財劃法,確保地方財政穩定,同時推動不合時宜的稅制改革,真正減輕人民負擔。

總召陳清龍總結,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向人民多收稅,而是替人民多留下一筆錢,在物價上漲、民生壓力加重的情況下,更不應對正常的娛樂與文化消費再加重負擔;台灣民眾黨將持續與人民站在一起,推動財稅改革,讓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減輕負擔,並兌現2024年總統大選柯文哲前主席提出的承諾,把省下來的錢還給人民,讓改革真正落實。

針對娛樂稅修法未來三讀後,是否能反映在票價上?如何監督?劉書彬說,娛樂稅屬使用者付費,法案通過後業者應自己從票價中扣除,黨團也會要求財政部加強監督,確保減稅回饋消費者。洪毓祥補充,地方政府課徵稅率不同,實際票價調整幅度可能有所差異;他指出,雖然單筆金額不高,但重點在於移除不合時宜的稅制,並期待業者能善用這波改革,大力宣傳,帶動更多文化消費與產業發展,未來也將持續推動包括印花稅在內的稅制改革。

04/15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25 1 5795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