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班換補休擬延至1年 目前只等政院核定

▲▼ 人事總處長施能傑。(圖/記者季相儒攝)

▲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公務員有福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26日表示,人事行政總處正研擬將公務員加班換補休期限延長到一年,只待行政院核定。

施能傑上午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提及,公務員加班領取加班費的上限只有20小時,超過上限只能換補休,但沒在半年內休完,補休就自動消滅,政府是否有意更改?

對此,施能傑回應,公務員領取加班費上限雖然只有20小時,但專案可以到70小時,各單位有需求的話,「可盡量使用專案方式發給加班費。」但他也說,人事總處擬修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將6個月期限延長到一年,目前只等行政院核定。

另外,針對中央機關員額總數約精簡6%,但非典人力不減反增一事,施能傑表示,政府單位希望除考試進用的人力外,還是可以保留彈性因應變化的業務需求,未來考慮以專法方式統一管理、規範非考試進用的人力,例如以契約方式高薪聘請到高階的技術人員,讓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因應更多元的人力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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