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佔立院無罪 葉俊榮尊重:但若有不法仍會排除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內政部長葉俊榮。(圖/記者季相儒攝)

▲內政部長葉俊榮。(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318太陽花學運人士攻佔立法院,檢方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陳為廷等人,高等法院13日二審仍宣判無罪。內政部葉俊榮14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檢察機關未來處理陳抗事件的態度和原則不變,一方面保障人民的言論和集會結社自由,但若有不法也必須依法排除,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至於要如何判定不法?葉俊榮回應,警察機關行使職權時,一方面要保障集會言論自由,另一方面在作法上也要合乎比例原則,「要保障權利,另一方面有更大公共利益也要維護」,在這樣的基礎下每個具體個案情況都不同,每個個案也會不斷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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