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外婆家偷情女長官 妻挺5月孕肚抓姦賠百萬卻反悔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35歲的尤姓少校去年7月帶吳姓女長官回外婆家偷情,卻被懷孕5個月的妻子當場抓包,他因不想離婚簽下100萬元的協議書,並承諾如果沒有履行協議就要賠償400萬違約金,事後卻反悔提告稱當時是因為驚慌才會簽字。新北地院認為,尤男被抓包後曾與妻子在派出所協調長達9小時,顯然已有充分時間思考,因此判他敗訴。

尤妻早在2016年就懷疑時任少校的丈夫(現已離開軍職)有外遇,於是請徵信社跟監,同年7月果然發現他帶著46歲的吳姓女長官回外婆家過夜,於是趕緊聯絡媽媽及妹妹前往捉姦,當場發現2人不但同處一室還衣衫不整。

當時已懷有5個月身孕的尤妻傷心不已,找來律師打算協議離婚。不過,尤男不肯離婚並簽下同意賠償妻子100萬元的協議書,承諾如果沒有履行協議,還需連帶吳女一起賠償400萬元的違約金,每月薪水也只留5千元花用,其餘全數交由妻子管理。

▲尤男帶女長官回外婆家過夜,結果被懷孕5個月的妻子抓包。(圖/達志/示意圖)

然而,吳女事後不願賠償並向丈夫坦承外遇,雙方再度告上法院。尤男知道吳女反悔後也跟著拒付,挨告後聲稱當時是因為驚慌加上覺得對不起妻子才會簽字。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尤男事發之後與妻子在派出所協商長達9小時,並由律師當場擬出協議書,且人身自由並未受到限制,應當是經過充分的時間考慮後才簽字,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有外力介入脅迫,因此判決尤男敗訴。至於雙方互告通姦的部分目前仍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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