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公開避稅天堂 行政院訂反避稅條款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巴拿馬文件」曝光後,震撼透過海外投資避稅的全球政商權貴,行政院28日院會通過財政部擬定「反避稅條款」,依外國法律設立、實際在台灣境內管理營運的盈利事業,將依照《所得稅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和坦言,520政權交接前三讀通過「機率不大」。

媒體詢問反避稅條款適用對象,張盛和指出,不是在海外成立公司就適用,而是當地營利事業所得稅低於11.99%得低稅賦的地區(租稅天堂);海外公司沒有營運,只保留國內盈餘的公司才適用。

對於大陸台商適用情形,張盛和表示,兩岸租稅協議本來沒有政治問題,只是因為「兩岸」而牽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其實毫無政治議題,現在和反避稅條款綁在一起,可能反而有助兩岸租稅協議儘快通過。

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巴拿馬文件曝光後,企業不當避稅引發各界關注,設法遏阻企業不當避稅,已在國際上形成潮流與共識,為因應國際稅制發展趨勢,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受控外國公司(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EM)等反避稅制度,有助健全稅制、維護租稅公平及保障企業權益。

張善政指出,儘管遏止企業不當避稅是國際趨勢,但有些台商在境外設立公司,至大陸投資,因此該修正草案也應顧慮台商,在通過後,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視兩岸租稅協議執行情形,以及相關配套、宣導措施辦理情形再決定,而非立法院通過後就開始施行,以降低對台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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