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補助陸人90%?健保署:抹黑很簡單,解釋卻很困難


▲網路流傳的「腦補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內容與實際情況有不少出入。(圖/翻攝自李慶安還錢還錢粉絲團)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9日指出,最近網路散播的「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訊息,內容與實際情形諸多不符,最誇張的還有「剛來台灣探親的中國人」健保補助達到90%。對此,健保署趕緊製表力抗網路謠言,承保組科長劉林義則表示,「抹黑很簡單,但解釋卻很困難。」

3天前,網路開始流出「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的文章,內容指控台灣健保補助在台陸人比補助台灣勞工還要多,甚至還有「剛來台灣探親的中國人」健保補助達到90%,引發網友不滿紛紛要求健保署出面說明。

▲大陸人士符合參加健保之資格及其健保費負擔一覽表。(圖/健保署製表)

健保署今天則指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未在台設有戶籍, 而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非受僱者,應在台居留滿6個月後,才符合參加全民健保之資格。因此,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准來台長期居留之境外人士,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依上述規定參加全民健保。

另外,勞動部並未開放大陸人士在台工作,未來如果服務貿易協議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來台的大陸人士,如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自在台灣地區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以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反之,非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入境台灣之大陸地區人士(如持有「停留」、「觀光」簽證者),或縱持有居留證明文件,但未在台居留滿6個月者,均不具健保投保資格,不得參加健保。

健保署還說,大陸人士就算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也必須在台待滿6個月才能參加健保,因此較不會發生「帶病投保」的情形。

最後,關於健保費負擔部分,因全民健保採「量能負擔」原則,經濟能力較高者負擔較高保費,故具有雇主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身分之被保險人(即該文所稱「加入公會」者),健保費由該等被保險人全額100%負擔外,其餘被保險人之健保費,由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及政府三方共同負擔,例如一般公司行號的受僱者,其健保費即由自己負擔30%,雇主負擔60%,政府負擔10%。又符合健保投保資格之境外人士(包括外籍人士及大陸人士),其健保費負擔與國人相同,並沒有差別待遇。

「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在網路流傳後,劉林義說,6號起陸陸續續有民眾打電話或是寄電子郵件到健保署要求解釋,「看到的3種不同版本,越來越誇張」,其中還指出大陸人士參加健保,政府補助健保費達90%,便趕緊製表力抗網路謠言。對於官版表格字數過多,劉林義則表示,「抹黑很簡單,但解釋卻很困難」,澄清要詳實,才不會再引發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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