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舞小姐酒後毒駕撞死晨運婦被判刑8年6月,民事部分判賠292萬1804元。(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葉品辰/台南報導
台南安平區2023年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酒後毒駕撞死人事故,22歲的魏姓舞小姐,清晨酒後施用毒品開車上路,撞死晨運的58歲孫姓婦人,法院審理後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8年6月徒刑定讞,孫婦的3名子女針對民事求償共642萬餘元,經台南簡易庭審理後,判魏姓女子須賠償約292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案情,當時在舞廳工作的魏女,於2023年8月23日清晨飲酒後,還施用第三級毒品K他命並服用含FM2成分的安眠藥,隨後駕車上路。她行經台南市安平區健康三街,準備左轉府平路時,因注意力與反應能力明顯下降,直接撞上正在路旁步行的58歲孫姓婦人,導致對方頭部重創,送醫仍宣告不治。

事故發生後,魏女車輛一度失控衝入路旁店家騎樓,波及其他車輛及攤位,而她竟將車禍現場照片PO到IG、狂飆三字經,慘被網友炎上。警方調查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57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毒品及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部分,一、二審均認定魏女行為重大,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8年6月徒刑定讞。
民事賠償部分,死者3名子女提起訴訟,主張醫療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失,共計642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醫療及殯葬支出有憑有據,精神慰撫金則衡量雙方經濟能力、身分地位及加害情節後,酌減為每人150萬元;再扣除3人各自已領取的強制險理賠金約66萬餘元,最終判魏女須分別賠償每人約97萬餘元,合計約292萬1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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