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圖/翻攝新華社)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昨(27)日簽署第六十三號、第六十四號、第六十五號、第六十六號、第六十七號、第六十八號主席令。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新修訂法案將於2026年1月1日起先後上路執行。
第六十三號主席令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佈,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四號主席令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號主席令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六號主席令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七號主席令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佈,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外,第六十八號主席令則是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現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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