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達運光電女董座、協理涉「中科院標案洩密」交保 理由曝光

▲▼陳碧霜完成交保程序步出法院,頻頻說謝謝媒體關心。(圖/記者沈繼昌攝)

▲達運光電(8045)董座陳碧霜12日晚間完成交保手續後走出法院。(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趙蔡州/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辦中科院「鵬園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資料洩漏案,拘提中科院資訊通訊研究所林姓技術師後,又於10日傳喚上市公司達運光電(8045)董座陳碧霜與陳姓職員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2人。桃園地院12日晚間裁定陳碧霜、陳姓協理各以160萬和60萬交保,並公開裁定理由。

桃園地院表示,被告陳碧霜、陳姓協理經分別訊問後,陳姓協理否認犯有刑法第342條第2項、第1項背信未遂、刑法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之犯行,而陳碧霜則坦承上揭犯行,依目前相關跡證足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

桃園地院指出,儘管陳碧霜、陳姓協理與同案林姓被告曾透過LINE、SIGNAL通訊軟體聯繫,並聯繫刪除相關對話紀錄,及互設為好友隱藏名單及刪除紀錄,有湮滅證據之虞,但林姓被告已遭羈押禁見,其他相關證人也已具結,因此無從認定2人在本案有構成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原因。

桃園地院認為,根據本案情節若透過具保方式替代羈押處分,並不會使本案有難以保全證據或難以遂行追訴之情,因此認定無羈押之必要,審酌陳碧霜、陳姓協理於達運光電公司任職之職位、涉案之程度、標案之規模及家庭及經濟生活情況,裁定2人陳碧霜、陳姓協理各以160萬和60萬交保。

▲▼涉中科院標案洩密 達運光電女董座陳碧霜160萬交保。(圖/記者沈繼昌攝)

▲陳碧霜兒子趕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圖/記者沈繼昌攝)

法院裁定交保後,陳碧霜兒子趕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陳碧霜後續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法院,面對鏡頭頻頻說謝謝關心。陳姓協理的家屬目前則在募集交保金中,預計稍晚會辦理交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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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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