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粉專直播高虹安反罷活動 律師:最重判3年徒刑

▲▼新竹市府在官方臉書直播民眾黨反罷活動,事後澄清為廠商誤植。(圖/翻攝新竹市議員曾資程臉書)

▲新竹市府在官方臉書直播民眾黨反罷活動,事後澄清為廠商誤植。(圖/翻攝新竹市議員曾資程臉書)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民眾黨昨日在新竹市舉辦反罷免活動,力挺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和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不過,新竹市政府卻被抓包在官方臉書直播這場活動,遭批行政不中立。新竹市政府事後澄清,是因為現場廠商誤串連上市府平台,已迅速下架。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6日)表示,新竹市政府不只違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責任,更涉及違反選罷法,最重會被判3年有期徒刑。

新竹市政府昨日被抓包,在官方臉書直播民眾黨反罷免活動,遭批行政不中立。新竹市政府今日道歉並澄清,本事件為現場廠商操作直播系統時,未充分檢視過去臉書儲存的直播串流設定,誤串連上市府平台。市府同仁在第一時間發現異常後,已迅速將貼文下架,避免進一步造成誤解與爭議,後續市府將全面檢討直播與帳號管理機制。新竹市政府也強調,市府一向恪遵行政中立原則,絕不會動用行政資源介入任何政治活動。

對此,黃帝穎今日在臉書表示,高虹安貪污遭判刑依法停職,但民眾黨在新竹站前廣場辦宣講,想催反對罷免票守護高虹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新竹代理市長邱臣遠,以及高虹安到場,竟被抓包用新竹市政府臉書粉專直播,案發後竹市府推給廠商稱疏失。

黃帝穎指出,新竹市政府不只違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責任,更涉及違反選罷法的3年刑責,最重判3年有期徒刑。因此,仍要查明新竹市政府濫用多少行政資源掩護貪污判刑的高虹安反罷免,不是案發後辯稱廠商疏失就結束。

黃帝穎也說,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同法110條第3項,「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第50條規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就該機關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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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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