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可聲請假釋 律師曝監獄生活「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

▲▼台北地院今(2日)第7天審理剴剴案,涉案在押保母姊妹劉彩萱(粉色連帽衣)、劉若琳(灰色連帽衣)遮臉還押,聲援剴剴的網路媽媽群成員在法院外舉標語,怒吼「共同正犯,必須嚴懲!」。(圖/記者黃哲民攝)

▲一審判決出爐,姊姊劉彩萱無期徒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13日宣判,姊姊劉彩萱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不過判決引來網友不滿,認為判太輕了。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指出,無期徒刑已經是台灣虐童案中最高刑期的,雖然被關25年可以聲請假釋,但其實很多人都撐不到25年就過世。

陳宇安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保母姊妹被起訴罪名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法官已經判了最重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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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提到,無期徒刑關25年可以聲請假釋,陳宇安2點指出,「第一不是他聲請就會過」,通常都會聲請個2-3次才有可能過,「而且是才有可能喔」。其次,如果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就會關到老,「然後他老的時候,生病的那些醫療費也是納稅人出喔」。

陳宇安也提到,其實現在的監獄環境普遍惡劣,「根本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她也補充,民國94年以前無期徒刑的假釋的期限是10年,所以平均12年13年就會出來了,94年的時候修法,改成假釋期限是25年,「意思就是說,94年到現在都還沒有25年,所以目前沒有任何25年假釋出來的人」。

底下網友熱議,「如果台灣的無期徒刑能真的不得假釋,或許也是死刑的另類可接受的方式」、「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這句話終於讓人覺得釋懷一丁點兒」、「其實很折磨」、「通常這種社會矚目案件很難報假釋」、「監獄生活很差,根本沒有所謂吃好睡好不用工作,被養一輩子無憂無慮」。

本文獲「巴毛律師混酥團」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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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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