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包裹」報酬1.3萬! 桃園軍人運毒遇警遭重判

▲現役軍人劉男深夜離營運毒遭逮。(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現役軍人劉男深夜離營運毒遭逮。(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劉姓男子服志願役期間,因受網友慫恿運送「包裹」遭逮,近日遭桃園地方法院依運輸混合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法院指出,劉身為職業軍人,明知違法仍執意犯行,危害社會甚鉅,難予輕縱。

判決指出,劉男去年12月23日凌晨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接獲暱稱「東方美人」的網友指示,到桃園龜山區忠義路某公園取包裹並送往指定地點,報酬為1萬3,000元。劉隨即從服役單位駕車外出,先在大湖紀念公園取得毒包,再送往桃園市區某棟建築物前。

當日凌晨0時40分,劉男在途中遭保安警察大隊攔查,員警在他車內右前座發現可疑包裹,打開後查獲28包煙草狀物品、57顆菸彈及紅色藥錠一包。經檢驗,內容物為大麻、安非他命與含毒菸彈,總毛重超過730公克,市價粗估逾百萬元。

桃園地院指出,劉無視毒品管制與法律責任,違法運毒不僅助長吸毒惡習,也間接威脅民眾生命與社會治安。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年齡、智識程度及身為軍人身分等因素,量處5年10月徒刑,以資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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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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