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名人李杰於2016年間至隔年1月間涉嫌操縱5家上市上櫃公司股價,不法獲利近7千萬元遭桃檢起訴,桃園地院歷經6年審理李杰在內共13人昨天下午宣判。(圖/資料照)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股市名人李杰曾以筆名「月風」出書討論股票投資、理財房市,擁有數萬粉絲,遭指控涉嫌與女友共計13人透過臉書、LINE社群鼓吹投資者進場,暗中操縱5家股票上市上櫃公司股價,不法獲利近7千萬元。桃園地院歷經6年審理,昨天(18日)下午依違反證交法判處李杰有期徒刑6年10月,其餘12名同夥則判處2年3月至6年不等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桃檢調查,案發時34歲的李杰為富豪國際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為擁有多達8萬多粉絲臉書社團「富豪居」創立人,李為在股市中牟取暴利,塑造擅於房市與股市投資理財形象,與范姓與方姓女友與友人共13人,自2016年3月至隔年1月間,操縱5家股票上市上櫃公司,誘使會員跟進買進或賣出,趁股票上漲後高價賣出,藉此謀牟取暴利,短短一年內獲利近7千萬元。
桃園地院歷經6年多審理,法官認為本案被告李杰等13人,明知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價格均應由交易市場依供需法則自然形成,不得以人為方式蓄意操縱,竟於2016年5月間成立「公桶」制度,由各被告分工匯集資金、提供證券帳戶、商議股票買賣,再利用特定上櫃公司股本低、易於操縱之特性,挑選股價較為低廉之上市公司,以連續高價買進、低價賣出、相對成交及在「富豪居」臉書社群網站或「富豪居理事群」之LINE群組張貼推薦公司股票之訊息,間接影響公司交易價格等方式,操縱包括欣巴巴公司、斐成公司、易通展公司、凱衛公司、青雲公司之股票交易價格,再於各公司股價高點出脫持股,獲利共計數千萬元之譜。
▲股市名人李杰於2016年間至隔年1月間涉嫌操縱5家上市上櫃公司股價,不法獲利近7千萬元遭桃檢起訴,桃園地院歷經6年審理李杰在內共13人昨天下午宣判。(圖/資料照)
法官審酌,同案被告宋姓等人均坦承犯行,犯行堪以認定,法官依據認罪被告之證詞,對照欣巴巴公司、斐成公司、凱衛公司、易通展公司及青雲公司股票之股價、量變化於分析期間,確實有明顯異常,並有數日連續買賣影響價格、相對成交且成交量占該公司股票各該日市場成交量之比率逾20%以上偏高情形,足認其餘被告等人確有基於操縱股價之主觀犯意,成立公桶制度方便操作,並平衡各被告間損益,再由被告李杰主導以高價買入、低價賣出、相對成交,並於社群網站張貼投資訊息等行為影響各公司股價,使被告高價出脫持股而獲有數千萬元利益。
法官考量宋姓被告等人坦承犯行,犯罪情節所致損害尚非甚鉅,在客觀上應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審結依違反證交法判處被告李杰應執行有期徒6年10月,范姓與方姓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其餘宋姓被告等10人則判處2年3月至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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