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阿扁死諫無效!排黑條款納洗錢防制法 陳致中政治路恐斷

▲▼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圖/記者湯興漢攝)

▲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院今(26日)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除黑金槍毒外也納入洗錢防制法,讓議員陳致中政治路恐斷送於此,而其父、前總統陳水扁近期為此四處奔走,昨深夜更發文「死諫」,仍難影響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排黑決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一直以來自己都最挺陳水扁,了解他的心情,「他要怪我,我也接受。」

選罷法修法攸關陳致中政治生命,而陳水扁在《選罷法》闖關前夕,昨晚緊急傳訊給民進黨立委「陳情」,揚言「院會表決的是黨團協商版本,有關《洗錢防制法》部分是否會加放刑度,仍未可知,請賴主席(指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放致中(指因洗錢罪入監服刑的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一條生路!否則明天一旦表決通過,做出讓我失望的事,導致我對人生不抱希望,什麼事都會發生,包括競選期間支持者抗議布條如影隨形」。

然而陳水扁死諫似乎難影響賴清德排黑決心,稍早《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增列參選消極資格,包括曾犯與《刑法》所定暴力妨害他人競選或賄選罪構成要件相同、罪刑相當之罪,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國安三法、《反滲透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或《洗錢防制法》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罪、或經判10 年以上徒刑確定等,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午受訪時坦言,長期以來自己最挺陳水扁,瞭解他的心情,但這是黨團一致決定,「這不是我個人能做的,但他要怪我,我也接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