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與13歲女連結2次懷孕 再帶她到無障礙廁所激戰!少女母怒告

▲▼美女、妹子、可愛、正妹、清純、日系。(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13歲少女與林姓男子於臉書認識,2人陷熱戀甚至懷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精蟲衝腦悲劇了!北部林姓男子在臉書結識13歲少女小芬(化名),林男利用小芬情竇初開懵懂無知,邀約在其住家、停車場無障礙廁所激戰,第3次「連結」後,小芬懷孕,林還甜蜜傳訊說「我會陪老婆一起度過生小孩」等訊息,小芬母親氣炸決定報案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林男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林男於2021年5月間透過臉書與年僅13歲小芬認識,2人相談甚歡約見面。豈料,林男難抵小芬青春洋溢魅力,把持不住自己,竟在其桃園住家與小芬發生性關係,隔日晚間又再次邀約小芬,性交得逞,小芬更因此懷孕。

2人情正濃時,林男帶小芬到新北市某立體停車場裡無障礙廁所人與人連結;小芬懷孕後,其母得知來龍去脈後氣炸,在社工陪同下報案提告。

林男到案後坦承與小芬發生性行為前,知道小芬實際年齡。經檢警查看雙方臉書對話紀錄,發現林男在與小芬要發生第3次性行為前,曾傳訊說「妳也知道妳媽要找我的時候,我也是承擔下來了」、「我不會給妳媽拿掉小孩的」、「我會陪老婆一起度過生小孩」等,以此邀約第3次性行為。

檢察官根據驗傷單、小芬證述等,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起訴林男,至於告訴意指認,林男以強制方式性交,涉加重強制性交罪,但林男堅稱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檢察官看對話,發現在發生第1、2次性行為,小芬仍願意與林男見面碰面甚至討論性行為話題,難認有強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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