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違停之父」罵名 陳歐珀還原提案經過:我有相當使命感面對問題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網紅「Cheap」2日在臉書批評,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是中華民國違停之父,陳先前提案限縮檢舉「開啟台灣大違停時代。」陳歐珀3日受訪時喊冤,他表示照片中違停樣態相當嚴重,只要報案一定會受到處份,自己當初未提案限縮檢舉,只是檢舉後交由警察裁量,當時民眾檢舉太多樣態造成社會對立,「我敢面對這樣的問題,是有相當使命感。」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 陳歐珀 黃世杰。(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圖/記者屠惠剛攝)

陳歐珀過去曾提出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修正草案,主張交通違規初犯先勸導、再犯才舉發,此提案最終被交通部否決。

最後經交通委員會全體決議,通過交通部與警政署共同提出的草案,該草案經警政署徵詢各級警政機關意見,以警力有限不堪負荷為由,加上質疑民眾檢舉器材多為手機,懷疑設備有誤差,認為應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以提升警察執法效能。

陳歐珀表示,有關交通處罰條例當時修法,他當時有一個提案,委員會其他委員也有提案,在交通違規部分必須做妥善處理,這是很嚴重社會對立的問題,他的提案沒有限縮檢舉,目前處理方式也沒有這個項目。

對於網紅貼出照片,陳歐珀指出,警察受理之後必須做處理,而他們有很多樣態是不予處分,有些嚴重的狀態就必須開立罰單,看到新聞上那個樣態、是相當嚴重的,民眾檢舉的話一定會受到處分,希望民眾不要誤解可以亂停。

陳歐珀直言,在紅線轉彎處停車是嚴重違規,民眾檢舉、照相後,警察是會受理的,交通的樣態太多了,經過委員會充分討論,跟相關單位有共同的依據,也歷經近2年才修法。

陳歐珀表示,當時提案也沒有提到限縮問題,民眾檢舉太多樣態確實造成對立狀態,民主國家在民眾檢舉處分的情形很少,大部分行政處分也必須有限期改善機制,但我國沒有,交通樣態又那麼多,在當時造成很多社會紛擾。

對於被網紅稱是違停之父,陳歐珀表示,多元社會尊重每個人的意見,但「之父」的名稱他不敢承擔,大家把整件事情釐清,自己沒有限縮不能檢舉,只是檢舉之後交通單位或警方要如何處理,是有民法規定的,有些是要馬上排除,也有些比較輕微的部分,可能就不予處分。

陳歐珀指出,民眾看到違規有疑問,就可以拍照去檢舉,只是警方受理時,不可能很輕微的也去做處理,法律都是治後,有些不當的地方有做檢討跟處理,但不要變成社會對立狀態,台灣是民主社會,應該討論出比較完整的法律讓社會和諧,一方面也督促政府單位對違規部分做處理,交通建設有不足的地方也一併考量。

陳歐珀表示,相關議題都是很理性討論,希望各界也給立委面對問題的勇氣,「我敢面對這樣的問題,是有相當使命感,面對這樣的問題一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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