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日驚傳2賄選案 14人遭約談偵訊...1人收押1人聲押

▲▼苗栗地檢署20日破獲兩賄選案,苗栗市里長、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1人收押、1人聲押。(圖/記者蔡文淵攝)

▲苗栗地檢署20日查獲兩賄選案,苗栗市里長、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1人收押、1人聲押。(圖/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20日查獲2起賄選案,包括苗栗縣苗栗市第4選區的市民代表選舉,有情資指出黃姓候選人涉嫌以現金賄選,另一起是苗栗文聖里里長候選人涉嫌買票,共查扣賄款現金1萬2千元,傳喚14人到案,其中1人聲押獲准,一人限制住居,另一人聲請羈押待法院裁定,其餘11人則被請回。

苗栗地檢署表示,情資指出苗栗市第4選區黃姓市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現金賄選,檢、警10月20日展開行動,傳喚黃姓候選人及其堂兄2人,及涉嫌收受賄賂之選民9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釐清案情後,查扣賄賂款項共6千元現金,並認定候選人之堂兄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與共犯、證人勾串之虞,當庭逮捕並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20日晚間裁准,檢察官另外諭知黃姓候選人限制住居,其餘涉案選民則均請回。

另外,苗栗市文聖里里長選舉部分,林姓候選人涉嫌以每票1千元代價行賄選,也在20日傳喚候選人及選民2人到案說明,並扣得賄賂款項6千元。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姓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預計將於21日由法官開庭決定是否裁准,其餘2涉案人請回。

苗栗地檢署表示,候選人本應以政見爭取選民的認同,若以賄賂或不正利益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係破壞選舉之公平,斲傷清明之政治,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請嚴正拒絕賄選並勇於檢舉不法,共同為乾淨選舉努力。檢方於所有檢舉案件均有嚴謹之保密措施,對於檢舉人的身份絕對保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