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38人持「保命符」暫不執行 法務部嚴厲譴責犯罪

▲▼行政院回應時事記者會 法務部長蔡清祥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圖/記者屠惠剛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行政院記者會中回應目前死刑執行狀況。(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犯下殺警重案,震驚社會,引發死刑是否該要執行的問題。有人公開批評法務部對38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不予執行,但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行政院記者會中回應,目前能執行死刑的都已經槍決了,由於現在待執行的38名死囚均有聲請憲法審判、再審或非常上訴,無法批准執行。而對於本起重大刑案,法務部對英勇殉職的員警深感不捨及哀悼,並嚴厲譴責犯案的林信吾。

法務部關於死刑執行訂有《執行死刑規則》,依照其中規定,如果死刑定讞的被告有「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進行中,就不得執行死刑。這也是法界人士所稱,死刑犯的「保命符」。

而在實務上,因人權團體介入的關係,只要死刑犯判刑定讞後,人權團體即發動「保命符」程序,由律師團撰寫訴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或向司法院大法官請求憲法審判,以阻止死刑執行。不過這招並非每次奏效,法務部也曾經突襲執行死刑成功。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件的鄭捷,他2014年5月22日犯案造成4死24傷的慘劇,2016年4月22日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在2016年5月10日,在當時的部長羅瑩雪簽署下執行槍決,距離定讞日僅距離18日。當時人權團體就曾經批評法務部執行太快,讓他們來不及撰寫訴狀。

而對於這次外役監逃犯殺害2名警察的重大刑案,法務部對英勇殉職的員警深感不捨及哀悼,並嚴厲譴責犯案的林信吾。另外法務部也會持續加強受刑人平時之戒護管理、考核及返家探視規定之宣導、以及強化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之抽查,並與返家當地警察機關保持聯絡外,對於近年脫逃及返家探視未歸事件統計分析受刑人之刑期、年齡及罪名等相關資料,提供矯正署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小組之委員做為外役監受刑人審查遴選之參考資料,將具有高脫逃風險不適宜參加外役監階段性處遇特性之受刑人,自前端遴選作業予以排除,並賡續強化受刑人後續之考核及淘汰機制,以避免外役監受刑人脫逃及返家探視未歸事件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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