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港人定居草案推遲 陸委會:政府4道把關確保國安零風險

▲▼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            。(圖/翻攝 陸委會網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 。(圖/翻攝 陸委會網站)

記者任以芳/台北報導

政府原預計5月1日公告「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港澳專業人才在台申請定居的門檻,遭外界質疑有國安疑慮而推遲。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5日)指出政府會有4道關卡,嚴格把關確保國安,並且有5年的觀察期,送審資料也會謹慎處理。至於是否要求港人「放棄」永久居留身份才能來台,相關單位會審慎評估研議。

「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推遲,邱垂正指出,「從事專業工作的港人可以申請定居,政府已經研議四道關卡嚴格把關,以確保國安零風險。」

他進一步説,第一道是拘留審查,必須符合我國所需的專業人才申請來台,在就業前必須進行專業及國安的審查;第二項是5年的觀察期,在連續拘留5年的期間,由主管機關定期審核拘留身份。

▲保安局稱港人出入境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圖/CFP)

▲港人來台定居必須經歷五年觀察期。(圖/CFP)

五年觀察期怎麼認定?邱垂正補充說明,取得在台五年期間,大概一到兩年的居留證件必須向主管機關重新核發,再去從中判斷過去從事的工作、言行是否符合事實,主管機關必須長時間觀察,確保對台社會安全無虞。

至於第三道把關是專案認定,由內政部召集相關跨部會審查相關專業,是否符合台灣需求,相關的數量專業,是否衝擊我們的就業市場,確保國安並避免衝擊就業市場;第四道把關是國安審查,由國安單位進行個案的審查。港澳居民拘留定居是依據《港澳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跟外國人依入出國移民法,兩者制度適用範圍有根本差異,無法對比。

至於,有立法委員提議港人應先放棄香港永久居留證才能申請定居,以防止中共借港澳人來台滲透?對此,邱垂正也表示,政府機關會加以研議評估。關於這個修正案,「政府不會強渡關山,貿然推動。」陸委會將持續與國會溝通,化解外界疑慮,廣泛納入各界意見,取得更多的共識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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