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歸仁區農地遭非法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目前裁處及限期改正已發出,倘逾期再不改正,台南市地政局將會依法移送檢調查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關外界關心台南歸仁區農地遭非法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為累犯一事,地政局表示,依台南市裁罰基準,第3次將移送檢調,目前裁處及限期改正已發出,倘逾期再不改正,地政局將會依法移送檢調查處。
地政局指出,台南市針對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有訂定「台南市政府辦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行為人及負土地使用管理責任之人有相關裁罰基準。
本案於2020年查獲時,是針對違規倒土石方之行為人做出第1次裁罰,共開罰6萬元;2021年查獲時,係地主自承僱人填土石方,因地主和前次查獲者分屬不同行為人,因此地政局針對該次查察違規面積,對地主作出第1次裁罰,共9萬元。
日前再度查獲地主第2次自僱人填土方,經地政局量測結果達0.75公頃以上,原依裁罰基準規定,第2次應裁罰行為人12萬元,惟因本案屬情節重大案件,依同基準相關規定,除予以加重罰鍰24萬元之外,並令其立即停止違規使用並恢復原狀,目前裁處及限期改正已發出,倘逾期限內再不改正,地政局將會依法移送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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