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關與熟客摩鐵嘿咻偷3萬 誣遭下藥性侵...一句話讓真相曝光

▲桃園市李姓酒店女公關在2018年7月間與單姓男客到摩鐵休息並發生性行為,李女A走單男3萬元遭追討後反控遭下藥性侵。(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李姓酒店女公關在2018年7月間與單姓男客到摩鐵休息並發生性行為,李女A走單男3萬元遭追討後反控遭下藥性侵。(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酒店女公關2018年7月間凌晨與單姓男客出場,2人在摩鐵發生性行為,李女事後趁對方熟睡時偷走3萬元,單男事後向李女追討,李女反控遭對方下藥性侵。檢察官發現李女在LINE中還稱對方「親愛的」,認定單並未性侵,單於是又控告李女誣告、竊盜。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誣告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竊盜部分則判拘役35天,緩刑3年。

檢警調查,李姓女子於2018年7月29日凌晨4時許,與單男前往中壢區某摩鐵進行性交易,李女事後趁單男熟睡之際,趁機從其褲袋內A走3萬元現金後單獨離去。摩鐵人員直覺有異打電話問單是否有狀況,單男才發現現金被偷,打電話給李女要求返還,否則要報警,李女因對方再三要求,才歸還2萬元現金。

李女還錢後心有不甘,誣指遭單下藥性侵,檢察官認為單男犯罪嫌疑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單男則反控李女誣告與竊盜。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摩鐵監視器,發現李女離開摩鐵時未見慌亂,也未有其聲稱之頭暈、不清醒、走路搖晃等情形,甚至還能正常操作手機,與摩鐵人員對話。單男則提供事後傳訊李女對話內容,李女稱單男「親愛的」,期間毫無質問與責罵等言行,顯與遭性侵後常理不符。法官再根據李女傳訊給單男「我都讓你吃了」、「我無意識」等對話內容,李女對於被下藥與性侵說詞前後不一,認定李女誣告,判處4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至於竊盜罪部分,則判拘役35天,緩刑3年,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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