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羽父母今由律師陪同下到士林法院民事庭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名速食店17歲女員工小羽(化名)指控遭李姓主管性騷擾、性侵後輕生。刑案經不起訴後再議,高檢署發回續行偵查,尚未偵結。家屬另提民事侵權訴訟求償600萬元,今(5)日士院開庭。據了解,李男自去年9月遭搜索後未再現身「行蹤成謎」。由於刑案尚未偵結,雙方今在庭上合意聲請停止訴訟,將待刑事偵查結果出爐後,再行續審。
小羽父母各請求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合計600萬元,並認李男於任職期間涉嫌對未成年女員工為不法行為,企業未善盡管理與監督責任,依法應負雇主責任。
不過,今開庭出現程序變數。據了解,李男自去年9月遭檢方搜索後即未再現身,不僅未到庭應訊,連其委任律師也坦言多次嘗試聯繫,仍無法取得聯絡,當事人行蹤不明。
原告委任律師李毓倫指出,家屬在偵查期間始終不清楚李男去向,也未曾收到任何道歉或聯繫。律師轉述,庭前曾透過同事私下轉達,希望李男若有誠意,仍可出面說明,但直到今日開庭,家屬才從被告律師口中得知,李男不僅未到庭,甚至已與自己的律師失去聯繫,相關情況令家屬相當震驚。

▲李毓倫律師 。(圖/記者黃宥寧攝)
李毓倫也提及,去年9月檢警曾前往李男住處搜索,但至今仍無法掌握其行蹤。對家屬而言,李男是否出面道歉,攸關被害人心理層面的修復,具有相當重要性。
原告律師進一步表示,家屬此次提起民事求償,並非急於追究責任,而是基於時效考量不得不為。由於刑事偵辦歷時近兩年仍未給家屬明確結果,相關侵權行為的請求權時效逐步逼近,家屬才選擇在此時點提起訴訟,過程「既心痛也相當無奈」,盼司法能給家屬一個正面的回應。

▲少女父親緊緊抱著太太。(圖/記者黃宥寧攝)
至於求償金額,李毓倫指出,係參考過往重大事故、保險理賠及實務判決區間進行評估,目前由父母各請求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律師坦言,金額無法真正彌補家屬所承受的痛苦,尤其家屬在過程中反覆承受悲傷與衝擊,「這些數字都遠遠不足以承載他們所經歷的難過與失去」。

▲速食店委任律師邱筱涵。(圖/記者黃宥寧攝)
對此,速食店委任律師邱筱涵表示,相關案件目前已進入刑事偵查階段,企業方面尊重司法調查結果,民事部分也將配合程序進行。由於刑事案件尚未偵結,雙方均認為有待偵查結果釐清事實,因此同意暫停民事訴訟程序,待後續結果出爐後,再行評估是否續行相關法律程序;至於家屬提出的求償內容,目前不另行回應,相關責任歸屬與後續處理,仍須視司法結果而定。
民事法官審酌後,裁定准許原、被告雙方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待刑事偵查結果出爐後,再行續審;另據了解,目前李男尚未被司法機關發布通緝,是否採取進一步強制處分,仍待檢方依偵查進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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