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張兆志替前妻出頭開直播 「開槓好友夫婦」民刑事都挨告

▲張兆志祝福許允樂。(圖/翻攝自Facebook/張兆志 喬志先生、李玉璽)

▲張兆志直播護前妻挨告,民事法官命補證據並在2月續辯。李玉璽(右圖左)宣布和許允樂(右)結婚。(圖/翻攝自Facebook/張兆志 喬志先生、李玉璽)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張兆志的前妻許允樂再婚迎向新人生,他卻因許允樂捲入官司。張兆志直播談及前妻疑遭網路霸凌,與多年好友陳姓夫妻撕破臉,遭提起民事求償並聲請假處分。士院民庭今(6日)開庭,雙方未到由律師代為出席。張的辯護律師當庭拿出其手機供法官檢視相關畫面,法官也要求雙方補齊證據,2月續行言詞辯論。

許允樂於2023年底與張兆志離婚後,2025年宣布再婚;張兆志則在同年4月,因認為多年好友疑似在網路上抹黑、霸凌前妻,先於4月6日在北市拍攝一段跟拍影片並上傳網路,隔日及4月14日又兩度透過臉書直播談論相關事件。

陳姓夫妻主張,張兆志在影片與直播中,不僅點名當事人,還公開其姓名、出生年月日、正面照片及任職背景等身分資訊,並搭配指控性言論,導致內容在網路上迅速擴散,使非公眾人物的他們遭到網友大量討論與負面評價,已造成名譽與隱私受損,並帶來精神痛苦,因此提起民事求償,並聲請法院禁止相關影片再度發布。

法院日前就假處分部分裁定,聲請人須先提供38萬餘元擔保,在本案判決確定前,禁止張兆志重新發布2025年4月6日的跟拍影片,其餘直播內容則未一併禁止。

陳姓夫妻不服裁定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認為,其餘影片多已下架,且涉及言論自由與已公開資訊,未達定暫時狀態處分要件,裁定抗告駁回,維持原裁定。

今開庭,民庭法官針對侵權態樣進一步釐清,包括陳姓女子的臉書帳號是否屬不公開設定,以及相關畫面是否已做遮蔽處理。原告律師主張,該帳號僅供本人閱覽,張兆志未經同意在直播中揭露帳號內容與身分資訊,已侵害隱私權。

被告律師則質疑帳號在不同時間點的隱私設定仍有疑義,相關資料是否原本即屬公開資訊,仍待查證,並當庭拿出張兆志的手機供法官檢視畫面來源。由於部分資料尚不完整,法官諭知被告方補齊。

此外,有名與張兆志對話的網友身分成為爭點,法官詢問是否有傳喚作證必要;原告律師表示,該名網友已於刑事案件中聲請傳喚,但因偵查不公開,目前尚不清楚檢方是否已傳訊。

除民事求償外,陳姓夫妻另對張兆志提告妨害名譽等多項刑事罪嫌,目前仍由地檢署偵辦中,尚未偵結。至於民事求償金額,被告尚未對外揭露具體數字,但法院先前在計算假處分擔保金時,曾以「最高利益額165萬元」作為評估基準,依司法實務推估,相關求償金額可能落在百萬元等級。

另據了解,張兆志涉及的刑事部分目前仍在偵查階段,尚未偵結,持續由地檢署偵辦中;然而,前妻已展開新人生,張兆志則獨自面對這起法律糾紛,案件後續發展,仍有待司法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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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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