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逮簽名「蔡英文」 她怒對警大吼:我是本人!下場曝

警察臨檢,盤查,酒測臨檢,交通檢查,酒測勤務(圖/資料照)

▲台北一名林姓女子去年酒駕自撞,被測出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6毫克,事後更還在酒測表上簽署「蔡英文」。(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林姓女子去年9月凌晨,酒駕騎車自撞停在路邊的轎車後受傷,事後被驗出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6毫克,而林女不但不願意配合警方,還在酒測紀錄表上簽下「蔡英文」,堅稱「我就是蔡英文!」。士林地院審理後,除依公共危險罪,判其有期徒刑3月外,還依偽造署押罪,判其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林姓女子去年9月凌晨1時許,酒後騎車上路卻自撞路旁的轎車,在救護車的協助下抵達醫院救治,員警也獲報前往處理,並依法對其進行酒測,這一測,未料林女的酒測值居然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員警依法請林女在酒測紀錄表上簽名畫押,但林女非但不願意配合,還在上面簽屬「蔡英文」,更向員警堅稱自己就是蔡英文本人,「我是蔡英文!」。

訊據時,林女坦承確實有發生車禍並簽下蔡英文的名字,但堅稱未有任何公共危險或偽造署押的犯行,強調自己沒有酒駕,只是因為不滿先前員警處理她和鄰居糾紛事件的態度,所以才會在酒測表上簽下「蔡英文」,以表達不滿。

林女在庭審時還向法官辯稱,會在酒測表上簽下「蔡英文」的原因,只是因為以為簽下總統的名字,總統就會出面幫忙處理。但也因此讓法官認定林女未經本人授權或同意,就擅自在酒測表上簽屬「蔡英文」的簽名,足以產生損害對於蔡英文和警察機關對於犯罪偵查的正確性甚名。

士林地院審理後指出,林女雖然堅稱自己並未酒駕,但員警對其酒測後,測得其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在接受施測時,林女還一次就成功,因此不採信林女的證詞。法官也透露,至於林女表示,先前和鄰居發生糾紛,不滿員警的處理方式,也應循正當合法方式尋求解決,並無在酒測表上簽屬他人姓名的必要。

此外,林女還被法官發現,早已有酒駕紀錄,顯見其未記取教訓,仍心存僥倖,被抓到還偽簽姓名,試圖蒙混過關,難認其犯後已有悔意,衡量其智識與經濟程度後,除依公共危險罪判其有期徒刑3月外,也依偽造署押罪,判其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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