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置於法律之上! 港媒批「爆眼少女」代理律師夏博義失職

▲爆眼少女曾現身民間記者會影片,控訴港警暴行。(圖/翻攝自民間記者會發佈中心)

▲爆眼少女曾現身民間記者會影片,控訴港警暴行。(圖/翻攝自民間記者會發佈中心)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反修例」街頭運動疑似遭「布袋彈」擊中右眼的少女近日被爆料已在2020年9月底來台。有港媒獨家釋出該名女生登機前的照片,稱其與家人互動時,「雙目炯炯有神」。此外,該名少女病例始終未曾曝光,傷情嚴重程度一直不為外界所知,其代理律師夏博義便被批評,將客戶利益置於法律之上,有失職之嫌。

港媒《大公報》今(26)日發表評論指出,「爆眼女」事件被用來渲染「警暴」,是「顔色革命」的慣用套路。就「爆眼女」本人來說,不光是「受害者」,也是參與黑暴的嫌疑人。攬炒派一口咬定她是被警方「布袋彈擊中」,但反常的是,當事人千方百計拒絕警方調查真相,甚至不惜以司法覆核阻止警方取得其醫療文件,背後原因及目的,已是人所皆知。

評論提到,「爆眼女」早已痊癒,但攬炒派及「爆眼女」為繼續製造和強化「警暴」假象,刻意對事實秘而不宣。但令人奇怪的是,治療其眼傷的醫護人員及醫管局也保持了驚人的「沈默」。在大是大非原則面前,公營機構或政府有關部門有沒有盡到應盡責任?

▲香港反修例運動疑似有抗議民眾遭布袋彈擊傷眼球。(圖/翻攝臉書)

▲香港反修例運動疑似有抗議民眾遭布袋彈擊傷眼球。(圖/翻攝臉書)

評論認為,「爆眼女」為阻止警方取得其醫療文件而申請司法覆核,並指定後來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作為代表大律師,夏博義肯定看過其醫療文件,有責任將之披露,但卻沒有這樣做。正如法律界質疑,夏博義是否將對客戶利益高於法律責任,其行為又是否有違職責?

評論強調,調查夏博義在「爆眼女」隱瞞事實及出走台灣事件中扮演什麼角色,有助還原真相。同樣值得一提的是,「爆眼女」以法援打官司並指定夏博義為代表,法援署有沒有調查其資產狀況?知不知道申請人已離港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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