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余筱菁遭新竹縣議會停權 邱顯智批:多數黨霸凌少數黨

▲▼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圖/記者屠惠剛攝)

▲綠黨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綠黨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因多次反對縣府現階段的焚化爐興建案,新竹縣議會於今年6月17日以19比5的票數,表決通過對余筱菁「定期停止出席議會」的處分,余筱菁將不得出席8月10日到8月14日召開的第10次臨時會。對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7日表示,《地方制度法》在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就直接禁止議員開會,不僅非常不合理,也嚴重傷害民主制度。

新竹縣議會日前召開臨時會,在紀律委員會議程中,討論余筱菁在臉書發文言論是否有誹謗議會名譽,經表決以19比5票通過,余筱菁將在下一次臨時會中,處以「定期停止出席議會」為懲戒,停止出席時間為民國109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止。

邱顯智7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地方自治金鐘罩?地方議會橫著走 黑箱霸凌無法管」記者會,並邀請時代力量新竹縣議員連郁婷、綠黨秘書長張竹芩、綠黨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以及時代力量智庫執行長李兆立與會出席。邱顯智表示,內政部身為《地方制度法》的主管機關,應該好好檢視地方議會的規定和做法,是否有不合理地限縮議員職權、是否公開透明等規定。

▲▼時代力量「地方議會會議公開透明執行度及議員出國考察報告規範」記者會 邱顯智堵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邱顯智召開「地方自治金鐘罩?地方議會橫著走 黑箱霸凌無法管」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邱顯智指出,《地方制度法》並無授權內政部訂定停止議員出席議會的權限,地方議會訂定的自治條例,卻又自行增加「有損議會名聲」這種主觀意識強烈的行為,這兩個逾越母法授權的規定再透過政黨政治,造成「多數黨可以霸凌少數黨」的結果,內政部必須說明清楚,為何《地方制度法》在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禁止議員開會,不僅非常不合理,也嚴重傷害民主制度。

張竹芩也說,《地方制度法》並無授權內政部訂定「停止議員出席議會」的權限,當法律的適用性存在模糊地帶,中央主管機關卻採取消極的態度,其實是忽略了每個地方議會的特殊生態,讓一體適用的原則成為不同樣態的地方議會藏污納垢的機會。

陳冠宇指出,議會本該是呈現多元民主的聲音,透過民意代表的溝通與共識,使社會不同聲音能順利在議事堂裡得到整合,而不是透過街頭抗爭來跟政府傳遞訴求。他說,若可以透過政黨多數席次決定民代的去留,那新竹縣將會是永遠的一言堂,包含時代力量綠黨在內的小黨,就只能乖乖在議會裡陪座四年,無法將人民的聲音與需求傳遞進議會裡。

連郁婷則表示,在憲法追求言論自由的精神下,內政部立即檢討是否會造成少數黨或無黨籍議員的寒蟬效應,若刑法賦與民意代表言論免責權,則縣議會本身更不應該以言論為由,禁止特定議員出席議會的權利。

田君陽指出,地方議會議事資訊公開規定自今年施行至今已逾8個月,尚有南投縣議會和屏東縣議會未將各委員會影音檔公開,而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金門縣、基隆市等10個縣市議會則未將程序委員會及紀律委員會影音檔公開。

田君陽說,全台地方議會一年合計審議的預算額度高達1兆新台幣,無論是程序委員會、常設委員會甚或是尚未法制化的政黨協商都是預算實質審查的場域,其中苗栗縣議會已經連續26年分文未刪預算,導致縣庫破產發不出薪水,新竹縣議會則是16年分文未刪,導致財政紀律嚴重崩壞。

李兆立表示,地方議會各種亂象的重要根源,就是議會不夠透明,時代力量雖然肯定內政部修訂《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但至今仍有許多議會尚未落實,要求內政部拿出具體作為,絕不能放任議會透明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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