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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廢止 露天燃燒禁止觸法將開罰

▲露天引火燃燒者,將涉及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露天引火燃燒者,將涉及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鑒於田野引火燃燒攸關空氣汙染及人身安全,新竹市政府於109年7月6日府行法字第1020401944號廢止「新竹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露天引火燃燒者,將涉及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確保城市空氣品質、公共安全。

新竹市政府產發處長張力可表示,新竹市水稻收割後的農業資材主要以「就地翻耕掩埋」及「作物栽培覆蓋」為主。為配合管理辦法的廢止並解決農業剩餘資材處理問題,市府108年補助新竹市農會購置「樹枝打(粉)碎機」6台及推廣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協助推廣農友農業資材循環再利用的價值及環保觀念。

產發處表示,109年一期稻作已進入收割期,雖然新竹市這幾年焚燒稻草行為已有減緩,惟仍有零星的雜草、樹枝、防風林、放苗稻梗…等申請引火燃燒案件,特別提醒農友「新竹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業已廢止,若仍有露天引火燃燒者,將涉及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消防法規定,處3,000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以免觸法。

產發處提醒,農友若在處理農業剩餘資材有需求時,租用「樹枝打(粉)碎機」可電洽新竹市農會(03-5386143#503)鄭致佑先生。另在推廣使用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來解決稻稈問題,108年已有14位農友試驗成效良好,可將稻稈轉換成0.3-0.5%有機質,減少基肥使用及促進根系發展。農友若有需求,109年計畫俟農委會核定後即可向農會提出申請補助,歡迎洽詢。讓農務更輕巧、環境更友善,並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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