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司委會發表「658頁彈劾條款報告」 民主黨籲傳喚波頓

▲美國總統川普(左)與前國安顧問波頓(右)。(圖/路透)

▲美國總統川普(左)與前國安顧問波頓(右)。(圖/路透)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16日發表長達658頁的彈劾條款報告,解釋為何指控總統犯下濫用職權、妨礙國會調查的罪名,也指出川普違反賄賂罪等其他聯邦罪名,「背叛國家利益與人民,也不該被允許凌駕於法律之上,因此最重要的是,使他免職。」民主黨呼籲,前國安顧問波頓(John Bolton)、代理白宮幕僚長穆瓦尼(Mick Mulvaney)都應出庭作證。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指出,「一場沒有證人的審判,等同於白宮的『掩飾』。」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圖/路透)

▲眾院司委會發布報告,解釋為何彈劾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圖/路透)

眾院司委會16日發布彈劾條款報告,指控川普濫用權力、妨礙國會調查,也包括情報委員會先前發布的證據報告、彈劾憲法依據以及共和黨的反對觀點。文中提到,總統「將個人政治利益置於我們的國家安全、自由公平選舉與制衡制度之上……不當行為帶來的風險,正是可被彈劾的罪行定義。」

根據CNN,彈劾條款報告指出,川普濫用職權的行為,涉嫌賄賂、網路詐騙「以及多項聯邦罪名……此處引用了憲法對於『賄賂』的定義,毫無疑問地符合……他背叛了國家利益與國家人民,也不該被允許凌駕於法律之上,因此最重要的是使他免職。」

▲▼  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圖/路透社)

▲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指出,審判必須有證人。(圖/路透社)

民主黨籍人士呼籲,前國安顧問波頓、代理白宮幕僚長穆瓦尼都應出庭作證。舒默16日表示,「審判必須有證人,審判就是這麼一回事,在沒有事實真相的情況之下進行審判,就是在掩飾(事實真相)。」他為此致信參院共和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這一場審判必須通過美國人民的公正考驗,這是參議院未來幾周的重要挑戰。」據了解,眾議院將於18日投票表決彈劾案。

共和黨人士認為,川普的行為不構成可被彈劾的條件,指控民主黨正在進行不公平程序。其眾院領袖柯林斯(Doug Collins)表態反對彈劾條款,「多數人的行為是史無前例、不正義的,只會淡化彈劾這一種可怕手段的重要性,對於未來總統的影響不難預測。」

▲▼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衛報》報導,共和黨明確主張,沒有意圖遵守憲法規定,由參議員擔任陪審團。麥康諾對於「審判如何進行」擁有最終發言權,但他已經表示,川普不會被起訴,「這一段期間,我都在與白宮顧問協調(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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