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朝「故意殺人」修法 卓榮泰贊同: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財團法人台灣制憲基金會開幕式 辜寬敏 李鴻禧 卓榮泰 賴清德 黃國昌 范雲。(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由於酒駕致死案件氾濫,法務部擬朝「故意殺人」方向修法。對此,民進黨主席卓榮泰3日在臉書比較各國酒駕罰則指出,雖然台灣罰款屬中段班,但與入境帶豬肉罰20萬相比,一般酒駕初罰1.5至9萬,不成比例,他贊成法務部所擬的視同「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修法。
 
卓榮泰在臉書上引述網友製作的各國酒駕罰則比較,在台灣酒駕,罰款約9萬元排名僅第五,而最嚴格的是新加坡,酒駕將受鞭刑。

卓榮泰認為,在罰則上台灣算是中段班,但這如果跟入境豬肉初罰20萬元,顯然跟一般酒駕初罰1.5萬至9萬,不成比例,「孰重孰輕?應即修法。」

卓榮泰強調,再犯酒駕者無論肇事與否,都應該吊照,禁絕再開車,才可能保障無辜生命。

最後,他也針對法務部朝向「故意殺人」修法進行表態,認為若酒測值超出一般程度,他贊成法務部及綠委林俊憲所擬視同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修法,期能遏阻酒駕情事。

▼酒駕罰款比較。(圖/卓榮泰臉書)

▲▼酒駕罰款比較。(圖/卓榮泰臉書)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