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攤竊案比對血跡DNA 意外揪出19年前性侵少女惡狼

▲▼性侵,猥褻,騷擾,綁架,家暴,虐待,性虐待。(圖/pixabay)

▲警方在因偵辦一起2016年的檳榔攤竊案,為求慎重,要求嫌犯加驗DNA,只是DNA結果出爐後竟與19年前的一樁性侵案相符。(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2016年在新竹的一起檳榔攤竊案,竟在2018年延燒出一起19年前的性侵案件!警方去年因偵辦一起2016年的檳榔攤竊案,為求慎重,要求嫌犯加驗DNA,結果出爐後竟與19年前的一樁性侵案相符。面對鐵證如山,嫌犯矢口反咬是與少女進行3000元的性交易,還希望法官讓他交保出去賺錢。法官認為,邱男所為造成被害人難以磨滅的陰影,恐對人格成長造成影響,加上矢口否認犯行、未賠償和解,難認已有悔意,因此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半。

判決書指出,1999年6月間某日,一名16歲少女補習回家,聽見住處大樓電梯有小孩受困,急忙外出求助,當時26歲的男子邱瑞文見狀,藉口表示願意幫忙,但需要工具,少女不疑有他回家找工具。只是,邱男隨即尾隨進入少女家中,到廚房拿菜刀抵住少女脖子,並將她壓制在地,強脫衣物、撫摸及強吻少女身體。

少女哭著求饒,並表示因年紀還小,將來還要嫁人,苦求邱男不要性侵她,她可以給她錢,而邱男對少女猥褻後將生殖器插入少女口中並射精,少女機警地將精液吐在衛生紙中。

邱男完事後竟又向少女要錢,少女只好拿出7千元交予他,邱男拿到錢隨即離去。當天少女即驗傷採證,並將沾有精液的衛生紙送刑事局比對,只是比對後卻無符合即果,此案因此一懸19年。

2016年7月,竹北市一處檳榔攤發生竊案,警員於現場採證時,在檳榔攤入口處發現遭剪開的鐵皮外側有不明指紋,警方採取後化驗經比對後發現與邱瑞文指紋卡相符,又於檳榔攤內側的木板牆面上採集到血跡。

邱男辯稱那是他工作時不慎留下的,警方為求慎重,通知邱採集其DNA,偵辦過程中,警方於2018年1月赫然發現邱的DNA與1999年的強盜強姦案嫌犯DNA相符。邱瑞文過去有竊盜、妨害自由、公然侮辱、詐欺等多項前科,警方並於2018年8月將他逮捕並聲押獲准。

不過,邱男竟說當時是與少女以3千元性交易,還上演苦肉計,說20年來活得渾渾噩噩,不知道要如何彌補被害少女,還希望法官讓他交保出去賺錢。法官認為,邱男所為造成被害人難以磨滅的陰影,恐對人格成長造成影響,加上矢口否認犯行、未賠償和解,難認已有悔意,因此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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