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風爆頭!3男強逼酒店妹簽60萬本票…砸6000元硬上

性招待,酒店,酒店小姐,應召女,特種行業,陪酒,打工,販賣人口(圖/記者張一中攝)

▲小美因欠款被崔、卓、張3名男子帶到包廂談話,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20多歲的酒店小姐小美(化名)因欠崔姓、卓姓兩名酒店男經紀31萬元,竟遭打頭、摑巴掌,還被對方的張姓友人帶到租屋處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張男,另依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崔、卓、張3人。

檢方調查,在林森北路某酒店上班的小如是崔男底下的酒店小姐,她因缺錢花用,不但和崔男借貸30萬元,還向卓男借1萬。

崔男認為小美欠錢又工作不認真,2016年8月找來對方及卓、張共4人到酒店包廂商討還款事宜。期間小美疑似被崔男用麥克風暴打頭部,導致受傷流血,還被張男打巴掌,並被逼簽下2張30萬元的本票。

▲性交易、賣淫、口交、嫖客、半套服務。(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張男趁崔不注意,偷帶小美回住處性侵得逞,並聲稱這是有付6000元的性交易,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此外,崔帶小美回自己租屋處,交由小弟看管;不料張男趁崔不注意,偷帶小美回自己家性侵得逞。事後,小美不甘被辱,驗傷提告。

崔、卓、張3人供稱,沒有強逼小美簽本票,都是對方自願的。張男也說,他沒有打小美巴掌,那是親密的摸臉行為,性行為也是雙方約好,以6000元進行的性交易。

檢方表示,小美否認對方的說詞,加上她指證歷歷,認定不採信3人的說詞,依法起訴崔、卓、張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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