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少女下海賣淫 2男哄「指導性愛技巧」上工前先試車

▲新北市2名男子媒介未成年少女援交,竟還以指導性愛技巧為由先對她們「試車」。(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和年僅15歲的國中少女交往,雙方發生超過10次的性行為;事後陳男因為缺錢花用,慫恿小女友下海賣淫。同時間陳男又和鄭姓友人搭訕3名少女,並且不斷遊說她們援交,並且趁機以「指導性愛技巧」為由,先後對3少女「試車」。檢方13日依違反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與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20多歲的陳姓男子在去年9月和少女交往,之後陸續發生10多次的性行為。之後兩人都因為缺錢花用,陳男因此提議讓小女友下海援交賺錢。另外陳男和另名鄭姓友人,事後也在網路刊登打工訊息,藉此搭訕到3名少女,得知她們也缺錢花用,稱說要幫她們媒介性交易。

3名少女事後在陳男和鄭男的媒介下,陸續和11名男客發生性交易,每次收費約3500至4000元,少女可以獲得2000至2500元,剩下的再由陳、鄭2人均分。去年11月,鄭男以「指導性愛技巧」為由,和其中1名少女發生性關係;陳男則是在負責載送少女援交等待男客時,直接要求先和少女嘿咻,雙方至少就發生4次性關係。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陳、鄭2人,訊後均坦承確實和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們則表示是有經過同意,並沒有被脅迫。新北地檢署13日依違反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陳男與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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