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說法漏洞百出! 管碧玲提監聽3大疑點

記者洪欣慈/台北報導

針對這次關說案所引起的監聽風波,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左圖/本報資料照)近日公布向法務部調閱的相關資料,直指特偵組涉嫌違法監聽的3大疑點,認為特偵組說法漏洞百出,謊言不斷。

檢察總長黃世銘10日曾召開記者會,提出監聽柯建銘依據的案號及監聽票號,分別為偵查案號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監聽案票號則是102年聲監字527號,管碧玲說,依照法務部提供的資料,其中有明顯的3大疑點。

第1,該偵查案號是為了偵辦陳榮和涉貪汙一案以及來路不明的90萬元,但錢在99年7月12日便已搜查到,卻在隔了將近1年後才簽分他案偵辦,監聽則是在陳榮和交保10個月後,到101年3月21日才開始,違反常理,且偵查90萬元,竟需要監聽長達1年半的時間,更是「超乎異常」。

第2,特偵組聲稱監聽於102年9月5日停止,但根據法務部提供的特他61號案聲請的通訊監察詳表,從101年3月21日到102年5月24日止的22張監聽字號皆有連續,且同為「聲監字」,但接下來的監聽案號不僅變成「監字」、時間有重疊處,案號也不連貫,從006變為079顯示自102年5月編號第22號監聽以後,已與原先立案的監聽無關,且據她所知,監字與聲監字的差別為前者是特偵組主動申請,後者則是由檢調單位向地院申請,特偵組動機引人質疑。

第3,特他字第61號所申請的28張監聽票,其中包含9筆「擴線」監聽,如果監聽僅是針對柯建銘,為何需要申請擴線?且法院也已「聲監字」核准,足證明確實有對不同人進行監聽,檢察總長黃世銘應出面說明對象是誰,以及為何要監聽。

管碧玲說,案中疑點重重,特偵組很多說法與資料根本兜不攏,呼籲政府應要反省,特偵組也應盡快公布所有資料,針對質疑做出說明,否則無法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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