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2022年底台中雅速達工廠氣爆大火,釀4死慘劇,負責人詹家銘等人被依過失致死、建築法起訴。法院認定,詹與順倉公司負責人謝男竟無設置任何防火措施,又指示工人一邊油漆、一邊電焊,導致大火發生,詹獲緩刑、謝遭判1年10月。

▲2022年底台中雅速達公司大火釀4死悲劇。(圖/ETtoday資料照)
2022年12月29日,雅速達公司與順倉倉儲設備一同修建雅速達為在台中豐原的違法廠房,雅速達邱姓廠長與順倉負責人謝男找來越南籍移工,進行塗刷甲苯油漆作業,但現場竟無任何滅火、通風、換氣設備,無法預防火災氣爆或防止發火性物質。
當天下午,工人正在替樓地板塗漆上色,又為了避免雨水影響油漆揮發,竟將門窗緊閉。又由另名移工持電焊設備進行接縫加固支撐設施,過程中產生火花,引燃油漆溶劑後揮發的氣體,瞬間發生氣爆,導致邱姓廠長與黃男、賴男、張男等人身亡,黃男跟廖男重傷。
中院認為雅速達負責人詹家銘涉犯過失致死、建築法、職安法等罪;法人雅速達公司涉犯職安法;順倉倉儲謝姓負責人涉犯過失致死、過失重傷害、過失傷害等罪。

▲雅速達負責人詹家銘獲得緩刑。(圖/記者許權毅攝)
法院審酌,詹家銘於施工過程中,均未依職安法規定申請執照,也未聘請專業施工技師,甚至未設置危險跟防火設備,以確保工作者生命安全;謝男疏於注意甲苯溶劑揮發氣體具有高度易燃性,竟要求移工進行電焊,導致本件事故發生。
中院考量,2人均坦承犯行,並且與被害人、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判處雅速達公司犯職安法違反安全設備規定,致生職業災害罪,罰金10萬;詹家銘犯建築法致死罪1年6月刑期、緩刑5年;謝男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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