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不收玩具 單親媽「3次重摔+重踹胸部」奪命!二審仍判9年

▲▼示意圖,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示意圖/123RF)

▲桃園廖姓單親媽不滿女兒為收玩具,竟暴怒將女兒重摔、重踹,送醫不治。(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廖姓單親媽媽,2023年12月間因女兒不依其指令收玩具,廖女暴怒,竟3度將女兒舉高到腰、胸高度後,往前拋摔,害女兒頭部重摔落地;之後更出重腳踹女兒胸部,女兒因此嘔吐昏迷,送醫急救,住院18天後不治。一審國民法官將她判刑9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7日駁回上訴,維持9年刑度。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32歲的廖姓女子為單親媽媽,案發時與近2歲半的女兒居住在桃園平鎮租屋處內。案發於2023年12月15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女兒當時不依照廖女指令收拾玩具,廖女情緒失控而爆發,連續3次徒手將女兒舉至其腰、胸部位高度後,往前拋摔,使女兒頭部著地;不僅如此,廖女在女兒倒地後,更出重腳踹女兒胸部。女兒當下嘔吐,陷入重度昏迷。

廖女發覺不對,趕緊撥打電話叫救護車,女兒被送進醫院急救時昏迷指數為3,腦部有急性左硬腦膜下血腫、急性蜘蛛網下出血、腦中線右移、大腦鐮下腦疝及顳葉海馬溝回腦疝等重傷害。住院治療18日,仍在2024年1月2日凌晨宣告不治。廖女雖然傷心欲絕,但檢方仍依照「成年人故意對未滿7歲之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2。

案件一審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廖女在庭上僅坦承對女兒犯下「普通傷害罪」,而非「重傷害罪」;且認為自己情堪憫恕,請求國民法官依法減刑。但國民法官認為廖女為被害人的主要照顧者,其不僅未對2歲半之女兒善加照顧、保護,反而僅因女兒未收拾玩具,即情緒失控,徒手對女兒施以暴行,廖女所為應受嚴厲之譴責,因此國民法官將廖女判處有期徒刑9年。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27日駁回上訴,維持廖女9年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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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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