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44億通過議會備查! 北市付9.85億給新壽「輝達概括承受」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圖/記者陳家祥攝)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輝達進駐北士科進度大推進!台北市議會今(12日)下午審議北市府送交議會的解約金內容,朝野黨團一致通過,民進黨團還高喊「支持輝達、儘速簽約」;隨後,在議員皆無其他意見狀況下,議長戴錫欽裁示予以備查,現場接著響起掌聲。副市長李四川指出,分手費總計44.34億,分為市府退還的租金、稅金等34.5億,以及要支付給新壽的成本9.85億。

李四川說,有關新壽原則上要解約該有的成本,包括跟輝達本身的約定,經過這幾天市府跟新壽的會計師一同做審查,市府的會計師到新壽公司查憑證等,原則上新壽提出44.7億多,經過審查後刪掉4000多萬,真正的金額是44.34億。

李四川表示,這44.34億裡面,含有新壽繳來的錢包括租金、稅金等,大概有34.5億,這些退還給新壽後,市府還必須支付給新壽付出之成本約9.85億。這部分也跟輝達告知協調過,原則上這9.85億輝達都概括承受。

另外,李四川提到,除了成本外,還有一些租金、營業稅因為已經繳到中央去,這部分輝達也願意承接。簡單說,輝達在重新議定的權利金時,大概要付14.41億。

至於市府本來算出來的錢是8億,新壽算出來是9.8億,李四川說,資金成本率計算的比例上,市府算2.5%,新壽算3.74%,因此金額提高了。

後續與輝達議定的權利金部分,李四川說,假設中間道路全部合併,再把道路面積加進去,計入要付的14.41億,粗估應該不會超過125億;若還是做道路合併擴充到旁邊仍做道路使用,原則上市府跟輝達談約有3分之1做道路使用、3分之2做基地,粗估權利金約在120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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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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