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偷錄LINE對話 夫捉姦反挨告!賠8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因懷疑小美(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遇A男,於是偷偷查看小美手機中的LINE對話紀錄,並錄影當作訴訟證據,結果捉姦不成,反而害自己挨告。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阿強應賠償小美、A男各4萬元。

▲▼手機,通訊軟體,LINE ,訊息,通知。(圖/記者周宸亘攝)

▲阿強懷疑小美外遇,偷偷錄下對方手機中的LINE對話紀錄,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美和A男在判決書中主張,阿強和小美原本是夫妻,因為阿強認為小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A男過從甚密,竟在2022年9月間未經小美同意,擅自輸入事先取得的密碼解鎖手機,並在查看手機內的LINE對話紀錄之後,用他自己的手機錄下相關對話內容。

小美和A男強調,他們直到挨告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才知道此事,阿強的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兩人的隱私權,因而決定提告各自求償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阿強則辯稱,小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確實與A男有親暱互動,兩人甚至在LINE對話中互表愛意,雖然侵害配偶權的訴訟遭到駁回,但他那麼做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配偶權、婚姻權,錄影的訊息也都用於訴訟舉證,並無外流,況且關於這件事情,他已經坦然面對刑事責任。

經查,刑事訴訟部分,阿強確實因為涉犯竊錄非公開談話罪,被法院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確定。

民事訴訟部分,台北地院法官表示,阿強竊錄小美與A男的非公開談話,的確侵害到兩人的隱私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小美、A男各4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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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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