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提案修刑事訴訟法「刪1規定」 律師酸:詐團應該高興死

▲▼黃國昌13日上午結束第4場「核三延役公投」電視意見發表會接受媒體聯訪。(圖/民眾黨提供)

▲黃國昌。(圖/民眾黨提供)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律師林智群昨(19)日在臉書痛批,民眾黨主席兼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為了「救阿北」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羈押規定,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這一條。他直言,若修法通過,就算有共犯在逃、或證人未到庭,法院都不能羈押,「詐騙集團應該高興死了!」不過,黃國昌今日強調,提這修法從來就不是為了柯文哲。

林智群在粉專表示,黃國昌為了救柯文哲,要提案修改沒什麼問題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羈押規定,刪掉「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這個星期五就要一讀了。他就指出,修法之後,如果有共犯在逃、或證人沒到場,就算是可能跟被告串供,法院都不能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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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林智群不禁開酸,「詐騙集團應該高興死了!詐騙集團應該幫阿北跟黃國昌立一個長生祠才對!」更直呼「與其這樣,黃國昌乾脆提案廢除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收錢無罪,阿北馬上無罪釋放!這樣不是更徹底?」再酸「#個案式立法」、「#為了救阿北立法來得速」。

對此,黃國昌20日上午回應,民眾黨7月初時已跟長期關心刑事司法人權的律師學者在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了。過去賴清德批評的押人取供,民進黨政府現在玩得不僅得心應手,還爐火純青;過去賴主張羈押應該是最後的手段,不應該採取押人取供這種侵害人權的方式,請問賴還記得嗎?

黃國昌說,大家可以去看看過去民進黨提出要刪除有勾串之虞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提出這個條文的正是賴清德,還包括蕭美琴、外交部長林佳龍、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所以大家可以回去問問民進黨,過去民進黨提倡司法人權時所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為什麼這些人都共同提案要刪除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就是因為他們早就發現,讓這樣的羈押事由存在,只會進一步地造成濫權、押人取供,也就是過去賴曾經批評過的事情。

黃國昌表示,怎麼民進黨、賴清德對自己過去所提出來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忘記了嗎?忘記了嗎?」第二、對民眾黨來講,提這一個修法從來就不是為了柯文哲,「我們說過,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柯已經被押了一年,這條文根本用不到柯身上,這個條文是要避免民進黨政府繼續用這一種踐踏人權的方式、過去民進黨自己所唾棄的方式,押人取供、政治辦案,達到民進黨自己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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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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