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陸配村長被解職 陸委會:基於國家忠誠義務之要求

▲▼花蓮陸配村長被解職 陸委會:基於國家忠誠義務之要求。(圖/翻攝內政部官網)

▲鄧萬華已被解職。(圖/翻攝內政部官網)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被內政部解除職務,她向媒體投書表達不滿,並揚言要提起訴願。對此,陸委會3日表示,依照《國籍法》,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這是基於對國家忠誠義務以及避免義務衝突風險之要求。

陸委會提到,原籍中國大陸人民取得台灣身分後,若欲擔任我國民選公職,除「參選資格」有兩岸條例之限制外,其它有關「選舉活動」、「就職、任職、解職」等事項,因兩岸條例沒有規定,故仍須適用我國各有關法令之規定。

陸委會指出,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此係基於對國家忠誠義務以及避免義務衝突風險之要求。

陸委會還說,「事實上具有雙重國籍者如欲擔任中華民國民選公職人員,本會尊重主管機關內政部對國籍法之解釋與相關處置。」

內政部民政司也強調,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於未依規定辦理之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依法解除其公職。

鄧萬華在投書中提到,她出身四川,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曾回大陸開去除國籍的證明,但大陸公務機關非常為難,因為一旦開立就等於「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所以根本開不出這樣的證明。

鄧萬華痛批,執政黨不敢宣布台獨,叫百姓自己去尋求「放棄大陸國籍證明」,根本就是擾民。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12/26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35 1 8538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