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被走私的清代字畫文物。(圖/翻攝自大陸「海關發布」公眾號,下同)
記者陳冠宇/綜合報導
近日,兩件清代字畫文物擬經北京首都機場被寄送到海外,被大陸海關檢獲攔截。大陸的法律規定,文物出境需向海關申報,最終憑許可證放行,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大陸海關發布消息,北京海關所屬首都機場海關對出境快件進行監管時,對一票快件進行開箱查驗,發現疑似文物。
經大陸國家文物局鑑定,上述疑似文物中有2件字畫為清代文物,屬於大陸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大陸海關提醒,根據大陸《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大陸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
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大陸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大陸海關申報,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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