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日前宣布,自4月1日起,台66線等7條快速公路將調降大貨車的速限,最高速限從現行的90公里降至80公里。超速將依情況罰款3500到1萬8000元,若超速60公里以上則屬危險駕車,罰款高達2萬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大貨車駕駛要更注意了。
公路局指出,自2023年3月起,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率先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最高時速由90降至80公里,事故比例從15.4%大幅下降至11.8%,顯示降速對於減少事故有顯著成效。因此決定將此措施擴大,台66線、台68線、台72線、台76線、台84線、台86線及台88線等7條快速道路的特定路段也將實施措施,今年1至3月為宣導期,4月1日將正式實施。
調降速限的路段包括台66線市道114線至大溪端、台68線南寮端至新中正橋交流道、台72線後龍端至中興、台76線埔鹽交流道至林厝、台84線頭社交流道至走馬瀨、台86線台南端至關廟,以及台88線五甲系統交流道至竹田端。大貨車業者及駕駛司機務必依循速限標誌及告示牌指示行駛,並配合相關載重管制措施。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貨車行駛快速公路若超速,依情形可罰款3500到1萬8000元;若超速60公里以上則屬危險駕車,最重處2萬4000元罰款,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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