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一警2千元找14歲少年洩慾!還LINE同事炫耀 賠錢換緩刑

▲▼保一總隊。(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男警員和未成年援交,丟工作又被判刑。(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男警員上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年,並以2000元代價和少年性交易。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葉男和受害人達成和解,依他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1年徒刑。緩刑5年。

據了解,葉男為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原應依法從事犯罪偵防工作,卻知法犯法,於去年3月19日上交友軟體HORNET,以暱稱「嗨嗨嗨」認識14歲少年小偉(化名),並花2千元找小偉援交,經小偉同意後,葉男在同年5月6日下午4點開車到小偉就讀的國中接他放學,再把小偉帶回住處進行性交易1次。

事後少年與同學聊天時,提到與警察援交一事,校方得知後立即通報新北市社會局,社會局再轉報基隆警方,警方隨即介入調查。

檢警調查後,少年證稱,當天葉男載他到住處後,就要求他進行口交,完事後還給了他2000元援交費;葉男同事也作證,表示葉男曾多次透過LINE跟他說「找未成年」、「X未成年」等語,另經還原鑑定葉男手機,獲知葉男手機裝置位置及戳記,皆與少年對話紀錄相符。

庭審時,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葉男以後受害者和解並賠償,且自警界辭職,目前待業中、未婚、無子女、家境小康等情,依他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1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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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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