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廠「私埋廢漆渣」遭逮!土壤污染超標 環保署送辦:最重關5年

▲▼不肖業者私埋廢漆渣遭查獲,圖為6月初現場以XRF、FID、PID初步檢測採集之樣品。(圖/環保署提供)

▲不肖業者私埋廢漆渣遭查獲,圖為6月初現場以XRF、FID、PID初步檢測採集之樣品。(圖/環保署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民眾檢舉高雄市某金屬建材廠,私自將各廠產出的廢漆渣回填掩埋於林園廠區空地,環保署配合相關單位稽查,順利查獲該公司回填掩埋廢漆渣相關事證。環保署今(9日)指出,檢測結果證實掩埋廢漆渣已造成土壤受到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業者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環保署今天公布最新違法案例,民眾檢舉某實業公司,私自將各廠產出的廢漆渣回填掩埋於林園廠區空地,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配合高雄地檢署指揮,會同警政署保七總隊、高雄市環保局等單位,在今年6月初兵分5路同步稽查該公司小港、林園等5處廠區及土地,順利查獲該公司回填掩埋廢漆渣相關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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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業者私埋廢漆渣遭查獲,圖為現場以鑽堡調查地下掩埋物。(圖/環保署提供)

▲不肖業者私埋廢漆渣遭查獲,圖為現場以鑽堡調查地下掩埋物。(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指出,經由委託專業合格檢驗公司,現場鑽探土壤採樣10處,釐清掩埋及污染情形,檢測結果證實掩埋廢漆渣已造成土壤受到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全案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刑責等規定,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稽查發現該實業公司或各廠區,有未申請及未納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出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標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都依法告發處分。另申報人員為補足往年短漏報的廢棄物貯存量,未依實際產出量申報,也涉犯同法第48條申報不實刑責,一併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強調,事業產出廢棄物應合法清除、處理,私自回填掩埋於自有土地,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可能處有期徒刑併科罰金,還要負擔清除處理責任,得不償失。

▲▼不肖業者私埋廢漆渣遭查獲,圖為保七總隊、環保署及環保局至現場搜索情形。(圖/環保署提供)

▲不肖業者私埋廢漆渣遭查獲,圖為保七總隊、環保署及環保局至現場搜索情形。(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污染情形,可至公害陳情系統,或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共同遏止不法行為繼續破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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